真功夫有没有侵权李小龙方面的肖像权?

      近日,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将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1亿元。原因是真功夫涉嫌使用类似李小龙的形象图标长达15年,此次李香凝是作为原告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提出的。早在2010年,她便开始在国内对未经授权使用李小龙的形象、姓名等做商业用途使用的企业进行了维权。

      对于李香凝方提出的涉嫌侵犯肖像权,真功夫辩称已经获准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证多年,不存在侵权一说。而此案的关键是真功夫获准注册成商标的人物图形是否涉嫌抄袭李小龙的功夫造型?

李小龙

      商标注册申请时若涉及到人物肖像权的,商标局是需要申请人出具相关的肖像权授权证明的。但若申请人通过卡通化模糊掉部分的真人肖像,则是有可能直接通过审查的。此案便有可能是如此游走于中间地带,进而引发双方纠纷。

      众所周知官方在判断商标是否涉嫌侵权之时,仍会以普通消费大众的视角进行甄别。若大部分消费者认为真功夫的图形会使其联想到李小龙并进行消费,那真功夫涉嫌侵权的概率便更高。

      据此次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显示,真功夫的版权登记证书信息上标注着:“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功夫龙”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代理律师认为,“从登记的内容可以确定,真功夫知道他们是在使用李小龙形象。”这一点对真功夫而言将更加不利。

      在知情的前提下,没有获得相应的授权仍然注册成为商标,本身的商标权是不稳固且可以被撤销的,目前初步证据的利好是朝向李香凝方面的。对于后期该案件的走势,实际上还是要视双方各自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而定,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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